琉球舞蹈
琉球舞蹈大概可以分為「古典舞蹈」、「雜舞」和「創作舞蹈」。「古典舞蹈」在琉球王國時代為招待來自中國的使者(冊封使)而表演舞蹈,此後不斷發展,於18世紀完成。古典舞蹈分為4類,分別是老年人夫妻的「老人舞」,少年打扮的「若眾舞」,表現青年人凜然風姿的「二才舞」,以及身披艷麗紅型服飾的「女舞」。
「雜舞」在廢藩置縣後(1879年以後)才登場,融入了平明百姓的音樂和民俗,深受民眾歡迎。「創作舞蹈」是由近代舞者創作而成,現在依然不斷有優秀作品問世。2009年,「琉球舞蹈」被指定為日本國家重要無形文化遺產。